社会新闻

买房后才知房子着过火 该找谁赔?

2023-10-10 10:25:10 星期二  来源:牛城晚报

市民询问:我通过一家房屋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入住后听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说,这套房子曾经发生过火情。于是,我们一家赶紧多方打听,最后找到证据,确定了这个事实,但在购买时,原房主和中介公司工作人员都没有提过此事。我很忌讳房子发生过火情这种事情,就去找房屋中介公司询问,他们说原房主没有告知。原房主说,当时,我们是仔细看过房子没有异议才购买的,他们不存在故意欺瞒,只是没专门提到。两方都认为自己没责任,拒绝赔偿,我究竟该找谁赔偿?

律师声音:河北瀛檀律师事务所律师米京涛介绍,房屋发生过比较大的火灾,这属于房屋发生过的重大事项,卖房人没有及时披露,买房人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到这一情况,如果买房人认为房屋火灾后果确实影响到居住功能或者居住心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也可以不行使解除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卖房人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然,最终法律责任的承担情况,会考虑火灾的大小、对建筑物的损坏程度、对买房人主客观影响程度等各种因素。

米律师提醒,购房者在拟购买房屋时,要实地查看房屋,向中介及售房者了解房屋的真实情况,另外,可以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房屋不存在火灾、意外事件等情形,并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发生纠纷时更好地维权。

(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张婵娟)

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

独家授权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