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认定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的通知》,公布了首批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认定名单。河北省25个县(市)榜上有名,认定总数居全国首位。我市信都区、内丘县、宁晋县、清河县入选。
此次认定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在此期间将享受6项支持政策,包括优先列入试点、优先申报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程项目、优先盘活利用城镇低效用地支持政策,以及省级在资金分配、用地指标安排、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的优先支持。
据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由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
(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乔段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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