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隆尧县信访局接到该县某小区29号楼业主反映,他们居住多年的房子只有40年产权年限,但同小区其他楼业主的房子都是70年产权年限。经多方协调,近日,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该局接到群众这一诉求后,便协调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业主反映的情况。经核实,业主们反映的29号楼在规划初期审批为5层商业楼,在办理开工建设手续过程中,政府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求临城市主要街道建筑形象要与相邻建筑保持协调一致,于是原规划5层商业楼变更为了11层小高层建筑,即一、二层为底商,以上9层为住宅。因商业使用年限为40年,商住使用年限为70年,导致29号楼业主们办理的不动产证年限为40年。
为此,该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召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为寻求解决问题相关政策,他们多次向省、市信访局联系,协调河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信访处咨询类似问题的解决办法。
经该局多方协调,最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其列入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化解,参照相关文件政策制定了处理意见,妥善解决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该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急难愁盼”为切入口,认真履职尽责、回应百姓关切,切实推动各类“堵点”“难点”“痛点”问题解决,有力地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平通讯员 张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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